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
1、 申報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的主體為在北京市區域內注冊的法人單位,包括以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,擁有設計部門或機構的工業、建筑業、服務業等其他法人單位。
2、 申報主體應當符合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符合北京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求,擁有較好的設計創新基礎和經驗,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。
3、以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以工業設計、服裝設計、電腦動漫設計、時尚設計、平面設計、工藝美術設計、展示設計、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的,成立三年以上;以建筑設計、規劃設計、工程設計為主營業務的,成立五年以上。
(2)有較好的開展設計活動的研究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,具備獨立承擔設計任務、提供設計服務以及系統設計咨詢服務的能力。(3)設計服務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,擁有一定規模,結構合理,經驗豐富的設計隊伍,設計人員占職工總人數的比重不低于50%。以工業設計、服裝設計、電腦動漫設計、時尚設計、平面設計、工藝美術設計、展示設計、集成電路設計等為主營業務的獨立法人單位,近兩年每年設計服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;以建筑設計、規劃設計、工程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,近兩年每年設計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。
4、 擁有設計部門或機構的工業、建筑業、服務業等其他法人單位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已設立獨立的設計部門或機構兩年以上,有固定的工作場所、較好的設計創新條件和基礎設施,擁有一定規模,結構合理,經驗豐富的設計隊伍,能綜合運用設計、檢測、分析、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,具備自行完成或主導完成設計創新的能力。
(2)重視設計創新工作,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,每年能為設計創新中心的運行提供固定的經費支持、技術支撐及后勤保障。
(3)擁有較強的設計創新能力,業績突出,設計創新產品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,近兩年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、版權共計不低于10項。
2、 申報主體應當符合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符合北京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求,擁有較好的設計創新基礎和經驗,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。
3、以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以工業設計、服裝設計、電腦動漫設計、時尚設計、平面設計、工藝美術設計、展示設計、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的,成立三年以上;以建筑設計、規劃設計、工程設計為主營業務的,成立五年以上。
(2)有較好的開展設計活動的研究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,具備獨立承擔設計任務、提供設計服務以及系統設計咨詢服務的能力。(3)設計服務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,擁有一定規模,結構合理,經驗豐富的設計隊伍,設計人員占職工總人數的比重不低于50%。以工業設計、服裝設計、電腦動漫設計、時尚設計、平面設計、工藝美術設計、展示設計、集成電路設計等為主營業務的獨立法人單位,近兩年每年設計服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;以建筑設計、規劃設計、工程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,近兩年每年設計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。
4、 擁有設計部門或機構的工業、建筑業、服務業等其他法人單位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已設立獨立的設計部門或機構兩年以上,有固定的工作場所、較好的設計創新條件和基礎設施,擁有一定規模,結構合理,經驗豐富的設計隊伍,能綜合運用設計、檢測、分析、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,具備自行完成或主導完成設計創新的能力。
(2)重視設計創新工作,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,每年能為設計創新中心的運行提供固定的經費支持、技術支撐及后勤保障。
(3)擁有較強的設計創新能力,業績突出,設計創新產品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,近兩年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、版權共計不低于10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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