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淀區企業研發費用補貼專項
(一)支持企業可持續創新。對成立3年以上(2017年1月1日前成立),2018、2019年企業研發費用連續增長;2019年比2018年研發費用增長600萬元以上;2019年企業研發投入強度超過6.5%(海淀園統計范圍企業2019年企業研發投入強度平均值)的企業,通過后補貼的方式,按照不超過2019年新增研發費用30%的比例進行支持,最高300萬元。其中不同收入規模的企業應分別符合下列標準:
1.2019年總收入在5000萬元(含)以下的,應2017-2019年研發費用復合增長率不低于60%;
2.2019年總收入在5000萬元—2億元(含)的,應2017-2019年研發費用復合增長率不低于50%;
3.2019年總收入在2億元到—10億元(含)的,應2017-2019年研發費用復合增長率不低于40%;
4.2019年總收入10億元以上的,應2017-2019研發費用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%。
(二)支持初創期和技術驅動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。對成立時間在3年(含)以內(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成立),2019年研發費用比2018年增長500萬元以上;且2019年研發費用占2019年企業總收入超過40%的企業,通過后補貼的方式,按照不超過2019年比2018年新增研發費用30%的比例進行支持,最高補貼150萬元。
(三)數據標準
企業各年度研發費用等相關數據以企業在北京統計聯網直報系統(https://lwzb.tjj.beijing.gov.cn/)填報的數據為準。對于納入統計的保密單位,因無法提供報統數據,在提供保密單位證明的同時,需提供審計報告,以審計報告中相關數據作為數據標準,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不予支持。(除涉密單位外企業申報數據均以其填報的統計數據為準,不接受其他數據)
(四)指標注解
1.企業研發費用指企業統計報表中的研究開發費用合計。需特別注意的是:由于2018年企業研發費用統計口徑發生變化,2017年企業研發費用以2018年《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》報表中的“上年研究開發費用合計”為準,不參考2017年統計報表中的相關數據。
2.企業研發投入強度是指2019年研發費用合計除以2019年企業總收入。
3. 新增研發費用計算方法,例:2019年新增研發費用=2019年研究開發費用合計-2018年研究開發費用合計。
4.2017-2019年研發費用復合增長率計算方法:
其中:A為2018年的研發費用增長率=(2018年企業研發費用-2017年企業研發費用)/2017年企業研發費用;B為2019年的研發費用增長率=(2019年企業研發費用-2018年企業研發費用)/2018年企業研發費用。